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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广州航海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实验员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2-04-07      来源:广州航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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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海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实验员公告

 

广州航海学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实验员2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一、招聘岗位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二)经广州市三级甲等以上资质的医院体检合格,达到本岗位健康卫生标准;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并符合附件1;

(四)本次招聘的年龄计算时间均截至至2022年4月15日(即1991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

(五)有关附件1的招聘人员类型说明如下:

1.“2022年毕业生”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但考虑工作需要,本次招聘的2022年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对应的学历证、学位证;国外或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在报名首日前已取得学历证、学位证,并能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2021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专业要求及专业代码参照附件2。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附件2,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或所学专业为参考目录所列以括号形式注明了的部分旧专业名称,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用于报考的学历证书、应聘专业对应的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扫描件(海外学历还需提供相应材料的翻译件及翻译公司法人证书),由招聘单位按相近专业进行认定。

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资格复核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名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三)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四)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报名首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5日至22日,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将以下发送至gzhhrsc@163.com,报名材料压缩包及邮件均采用“应聘岗位+姓名”形式。

1.广州航海学院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

4.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彩色扫描件);

5.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四、招聘考试

本次考试方式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及考试成绩、最终聘用结果在广州航海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二)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本次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持“粤康码”等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应聘人员可正常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器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20-31801689(联系人:龚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2083021(联系人:郑老师)。

广州航海学院

2022年4月6日

附件1:广州航海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实验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广州航海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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