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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荔湾区纪委监委遴选机关临聘人员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2-03-11      来源: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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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纪委监委公开遴选机关临聘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湾区规范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荔办〔2020〕1号)、《区政府党组会议纪要》(荔府党组会纪〔2020〕5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荔湾区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机关临聘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岗位职责、人数和范围

(一)遴选的岗位、人数

机关临聘人员岗,岗位职责是辅助荔湾区纪委监委各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相关日常工作。

遴选人数:4名。

(二)遴选范围

近5年内(即2017年3月1日以来)具有在广州市辖区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组织协调等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应报名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4.同等条件下,具有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执法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优先录用。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仅接受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gzlwjw2020@vip.163.com。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3.资格审核:资格初审由荔湾区纪委监委组织实施,通过初审后,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4.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填写《荔湾区纪委监委机关临聘人员遴选报名表》(附件1),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毕业证、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5.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首次公开遴选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公示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遴选人数不低于1:3(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22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不计算到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遴选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和组织考察对象。体检指定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2个月内没有完成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综合表现进行考察,主要对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组织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可以向荔湾区纪委监委提出,荔湾区纪委监委将及时组织核查处理。

1.机关临聘人员聘用手续由荔湾区纪委监委负责办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按总工资的80%计发。

2.聘用手续具体包括入职用工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拟录用人选放弃签订劳动合同的,依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新聘用人员离职后出现空缺的,可以自本次拟聘公示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从本次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福利待遇

机关临聘人员薪酬参照荔湾区社区专职人员副职标准(约11万元/年),结合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实际分级计发薪酬。

五、防疫工作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1.应聘人员报名、笔试、面试前要加强自我健康观察,根据实际情况每天如实在粤康码或穗康码上,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穗方式等情况。

2.健康码为“绿码”或“未见异常”、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笔试、面试考试。笔试、面试考试时,要提交考前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

3.应聘人员应要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根据广州市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荔湾区纪委监委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并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告。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服从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做好个人防护。

(二)考试时,应聘人员要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报名咨询电话:020-81599806,监督举报电话:020-81599708。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荔湾区纪委监委机关临聘人员遴选报名表.doc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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