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雇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白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区发展改革局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人,岗位为执法辅助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认同政府雇员身份,履行政府雇员义务,服从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应聘岗位的工作;
(四)本次招聘岗位为执法辅助岗,需年满18周岁,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所学专业为经济类专业;
(五)具备熟练的电子计算机操作能力和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岗位安排。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学历和学位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是2022年2月8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6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40%。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2.报名网址:广东才汇网(https://talents.baiyunholding.com)。
3.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延长报名时间,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条件。
5.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日9∶00至2022年3月14日17∶00。
6.报名要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7.资格初审:本次报名采用系统自动审核方式,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笔试。
8.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22年3月23日12∶00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
3.笔试形式:采用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三)资格审查
1.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讯畅通。
2.参加资格复查人员本人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资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名单、时间、地点在广东才汇网公示。
(四)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按招聘职位人数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成绩在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广东才汇网进行公示。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人员优先,如无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人员,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广州市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并出具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通过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对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进行复核。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户籍所在村(居)出具的政审材料,无法按时提供、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或考察未通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知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录用和上岗
根据公示结果,局人事科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政府雇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办理相关上岗手续。
四、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政府雇员为执法辅助岗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具体薪酬福利依照白云区政府雇员有关规定执行,另实行绩效考核奖励。
五、防疫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区发展和改革局将加强进出人员登记管理,做好考生分类管理,具体如下:
(1)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考试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
(2)在隔离考场考试:
A.粤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考前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下同)的非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考前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B.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不正常,且通过行程卡判断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考生。
(3)不得参加考试:
A.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B.考前14天内,有广东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省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
C.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D.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E.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且通过行程卡判断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
F.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和不符合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本公告及相关未尽事宜由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7415934(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