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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道办事处招聘消防协管员2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2-03-08      来源: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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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道办事处招聘消防协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桥中街道消防监管工作,现根据《荔湾区规范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荔办〔2020〕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消防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桥中街道消防协管员。

(二)招聘岗位职责:负责辖区内消防工作相关的部门协调、村居指导、隐患排查、辅助执法、宣传培训等。

(三)招聘人数: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热爱消防安全工作,服从管理,具有吃苦耐劳、敬业奉献精神;

(二)应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四)具有法律专业或消防等专业技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五)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需要值夜班和处理应急工作任务,需随时到岗处理(含深夜、休息日、节假日);

(六)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及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三、岗位薪酬及待遇

有关工资待遇按照区关于消防协管员待遇标准执行,全年收入7万/年(含法定“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部分)、福利等)。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发布公告

2022年3月8日起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8日至3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周六、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荔湾区桥中街红楼路38号桥中街道办事处北座4楼综合行政执法队二分队,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20-86534922。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和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红底彩照1张;

核对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消防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基本能力测试等。

(四)面试。由街道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组织安排面试。

(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按要求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作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考察。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的资料:体检合格表、无犯罪纪录证明。

(七)公示。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经街道会议研究批准后试用。

五、聘用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如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拟聘用人员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单位不予聘用或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岗位,所缺岗位由个人综合成绩排名自动递补。

六、注意事项

(一)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

(二)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由于疫情影响,本公告也增加“疫情防控要求”,考生们一定要特别留意!

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报考者需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附件:桥中街消防协管员招聘报名表.doc

桥中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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