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光塔街公开招聘康园工疗站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市区有关康园工疗站服务升级文件精神,充实街道康园工疗站工作人员队伍,全面提升残疾人服务水平,特面向社会招聘康园工疗站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共招聘街道康园工疗站工作人员3名。
二、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二)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3日至2002年3月3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三)限广州市户籍;
(四)热爱特殊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管理相关专业知识技能;
(五)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教育、社会工作、医疗、康复、护理、心理辅导等相关专业资格或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一年以上经历时间截止至2022年3月20日)。
三、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考生现场报名时需同时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凡是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0日,共3天,每天9:30-16:0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光塔路21号1楼
(3)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1)一式三份(报考人员自行填写打印,签名确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历鉴定材料(由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或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职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时间、岗位、表现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原件),需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2.报考要求: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通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由工作人员通知参加面试,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参加面试。
4.开考比例: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5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成绩等事项在越秀信息网公布。
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三)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生总成绩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由招聘单位通知进入体检人员的体检事项,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可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信息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越秀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现场工作人员处。
(二)资格审查须携带学历鉴定(由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或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有相关材料的考生请提前办理。
(三)如因考生未能在此公告要求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所有考生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粤康码”或“穗康码”绿码参加面试。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须主动配合做好广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并提供解除隔离或健康监测有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粤康码”或“穗康码”为红码、体温异常(两次有效监测体温≥37.3℃)等不具备面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4.考生应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考生应认真阅读以上疫情防控要求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6.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7702058037(邱先生)、18988979560(邓先生)
附件1:越秀区光塔街公开招聘康园工疗站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