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政府聘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2.具备岗位所需知识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
3.本次政府聘员招聘约定最低1年服务期,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不得报考其他单位,对申请报考其他单位的,镇(街)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对接受相关培训产生的费用,要求双倍赔偿;在约定服务期内自动离职的,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黄埔区政府聘员职务;
4.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出租屋管理员1名
(二)招聘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够承担较强工作压力;
4.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善于与人沟通交流,口头表达能力较好,具有应付繁琐和多方面事务的耐心和能力;
5.热爱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能适应夜班,有出租屋服务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如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报名时间。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3日至3月4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资料:(1)《招聘报名表》;(2)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报名表);(3)户口簿(户口本含首页及考生本人页);(4)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5)流行病调查表;
4.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731号副4楼党建办公室;
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不能进入考试,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招聘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时间和地点:招聘单位将通过短信或者电话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并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协助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聘用后,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街道相关岗位。试用期按国家的有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招聘公告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报名、笔试、面试时,应提供《流行病学调查表》。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通过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相关信息。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240217,咨询时间:周一~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