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关于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窗口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湾区规范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荔办[2020]1号)规定,东漖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用,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劳动保障窗口工作人员1名。
三、具体要求及待遇
(一)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2、专业不限,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0周岁以下,熟悉各种办公软件,掌握一定政策法规和法律知识,有窗口工作经验者优先。
3、要求心理素质过硬,身体状况良好;有高度责任感,能承受工作压力,能主动、积极的开展工作,具备一定的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运用普通话和粤语交流,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福利待遇
1、按照东漖街编外工作人员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80%发放。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4日--3月11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5点(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受近期疫情影响,为避免聚集,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电子邮箱:djjzhfwzx@163.com)。
(三)报名资料:报考人员填写《东漖街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或就业登记证(失业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扫描件,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核:对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本公告条件者将通知进入面试。
(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面试侧重测试应聘者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专业技能等方面。
(三)确定人选: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人选,若因审查资格不合格或其他因素,从高至低递补确定人选。
(四)体检:按面试及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区二甲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五)录用:面试合格后,初定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等资料;所有条件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由东漖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区监委派出东漖街道监察组负责监督工作。咨询电话:81501677;监督电话:020-81408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