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
为确保我街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强街道城市管理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城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一)招聘岗位名称:白鹤洞街道城管协管员。
(二)招聘人数:1名
二、具体要求及待遇
(一)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岗位经验优先;
3.身体健康,男性年龄限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限40周岁以下,如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考虑,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4.具有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C以上。
(二)福利待遇
按照荔湾区“三中心一队伍”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招聘公布
2022年3月2日起,在广州荔湾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核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2日-2022年3月8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星期六、日不接受报名)
3.报名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或学历证明、专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驾驶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核对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5.报名地点:荔湾区鹤洞路10号二楼白鹤洞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联系人:李先生、刘小姐,联系电话:020-81800345。
6.资格审核:街道组织实施资格初审,报街道分管领导审批。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的人员由街道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组织安排面试。
(四)体检
街道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应聘人员应在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期的将取消录用资格。费用自理。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聘用及试用期待遇
街道综合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后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考察
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的资料:体检合格表、无犯罪纪录证明。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经街道办事处会议研究批准后试用。
五、聘用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如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拟聘用人员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单位不予聘用或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岗位,所缺岗位由个人综合成绩排名自动递补。
六、注意事项
(一)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
(二)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面试;报考者需佩戴口罩参加面试。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白鹤洞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区监委派出白鹤洞街道监察组负责监督工作。监督电话:81544160。
白鹤洞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