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招用见习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用见习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待遇
社保工作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协助处理社保业务、社保档案整理等相关工作。以上见习岗位见习时间6个月,见习生活补贴(补助)2300元/月。
二、招用对象
(一)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生(电大、成人、函授、网络教育不含在内)和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已按照《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处于有效期内的16—24岁登记失业人员。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投递简历形式,电子邮件需以“见习人员+姓名”形式命名并投递至指定邮箱:hzsb_2020@163.com。
四、其他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414264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谢女士。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