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彩虹街道2022年度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加强镇(街)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穗字〔2018〕5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建设高素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队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组字〔2018〕35号)有关要求,彩虹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基层党建工作,有一定的党群工作经验、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熟悉文秘工作,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好;
(二)中共正式党员;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后出生);
(四)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无违法违纪行为等;
(七)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22年2月28日);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有基层党务工作经验人员优先考虑。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职位公布
2022年2月21日起,在广州荔湾网(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2022年2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资料发送到电子邮箱:caihongjiezzb@sina.com(文件命名格式:岗位名称+姓名)。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应填写《彩虹街道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党员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工作证或失业证等有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电子彩照1张(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4、资格审核: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者,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相关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党务知识、公文写作等。具体的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考职位的实际需要确定面试人选。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
(五)成绩构成
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构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六)体检安排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等。考察人选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广州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
六、工资待遇
按照广州市委组织部、荔湾区委组织部相关文件执行。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彩虹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区监委派出彩虹街道监察组负责监督工作。咨询电话:81021972;监督电话:81639596。
彩虹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