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关于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为充实本单位队伍,按照区有关文件规定及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6名。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雇员6名,主要从事日常执法辅助、工程造价、工程管理、文秘工作等。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能热心为群众服务。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
(四)同等条件下,有政府或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五)户籍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2月11日。
2.报名提交资料:《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雇员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亲笔签名)、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岗位所需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扫描件形式提交。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上述资料打包压缩,以“姓名+岗位代码”为格式命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hzswzp@163.com,资料不齐全或不在报名时间范围内报名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二)笔试
1.笔试时间:符合条件者,海珠区水务局工作人员将以邮件、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具体笔试时间。
2.笔试地点:海珠区水务局二楼大会议室(广州市海珠区杏坛大街58号)。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3.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三)资格审查
由海珠区水务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海珠区水务局工作人员将以邮件、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2.面试地点:海珠区水务局二楼大会议室(广州市海珠区杏坛大街58号)。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3.面试条件: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
4.面试形式及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综合素质等情况,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得录取。
5.录取标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生总分,择优录取。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http://www.haizhu.gov.cn/)网站上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及用人单位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疫情防控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请考生严格落实有关防控要求,于笔试及面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2.请考生笔试、面试当天携带亲笔签名的《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附件3)。
3.以下三类人员不能参加考试:一是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二是14天内从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来(返)穗,且未配合完成属地防疫措施的人员;三是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县(区)来(返)穗的,且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人员。
4.核酸检测要求。以下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是考前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二是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来(返)穗人员;三是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但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
七、其他
咨询电话:020-80928576,联系人:洪小姐,监督电话:020-31956646,联系人:缪先生。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