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昌华街道公开招聘社区组织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昌华街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广州市荔湾区昌华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组织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充实社区党建工作队伍,不断优化人员结构。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社区组织员1名
三、报名条件
(一)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基层党建工作,有一定党群工作经验、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熟悉文秘工作,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好;
(二)中共正式党员;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4日;
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1月30日。邮箱报名:1484515865@qq.com,请将以下材料:报名表、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党员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附在报名表上)的电子版放在同一文件夹,压缩后重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应聘组织员”发指定邮箱。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8181538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才开考,在第二次延期公告后报考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在实有报名人数基础上开考,如人数求达到招聘岗位人数的则按实际情况对应岗位招录。
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我街将电话或者短信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原则上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政治理论、计算机和互联网应用等基本知识,办文办事、文字表达以及党建党务工作方面的能力和经验。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考职位的实际需要确定面试人选。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3.成绩构成
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五)确定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
组织拟定人选到公办医院体检,考生应在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期的将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对象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由昌华街道办事处组织办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或资格不符合的不予聘用,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
六、工资待遇
按照广州市委组织部、荔湾区委组织部相关文件执行。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昌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区监委派出昌华街道监察组负责监督工作。咨询电话:81815386;监督电话:81709708。
昌华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