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行政辅助类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5日后出生);
(四)能熟练使用电脑及运用MicrosoftOffice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等);
(五)沟通能力强;
(六)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工作态度认真、积极主动,诚实谨慎;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总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招考流程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6日。
2.联系电话:83262803,联系人:黄小姐。
3.报名材料:①附件《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确认。②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扫描件。③计划生育证明扫描件。④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⑤其它证明文件。如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亦可提供扫描件。
将上述材料发至2202440710@qq.com。
4.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将电话通知考试时间。
(二)考试
考试当天请报考人员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备资格复审。
考试形式为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没有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三)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生成绩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我局于面试后7天内通知进入体检人员,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要求体检的,不予录取,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信息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说明
1.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薪酬待遇按照越秀区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聘用工资的80%,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休假制度,并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