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关于公开招聘环监所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街道环卫保洁和垃圾分类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保洁员、司机及垃圾分类督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环卫保洁员15名、司机5名、垃圾分类督导员10名,主要从事路面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及垃圾分类督导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由街道环监所安排。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招聘人数 |
要求 |
环卫保洁员 |
从事路面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 |
15 |
能吃苦耐劳,热爱环卫工作,责任心强,能够适应户内外保洁工作。 |
清运司机 |
按环卫要求和标准驾驶车辆对垃圾进行清运 |
5 |
熟练掌握清运车的性能和操作方法,服从管理,按时完成清运任务。 |
垃圾分类督导员 |
从事垃圾分类督导工作 |
10 |
具有一定写作能力,能接受晚上或节假日上门巡查加班的工作任务。 |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岗位资格条件
(一)环卫保洁员: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年12月9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 9日以后出生)。
清运司机: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9日以后出生),持有C1以上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驶经验。
垃圾分类督导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
(四)退伍军人、会修理车辆的优先录取。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以上职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非法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27日,工作日9:00至11:30,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永翠路翠和街9号二楼(和安大厦)瑞宝街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联系电话:020-84015525,莫小姐、李小姐)。
3.报名资料: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应聘司机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瑞宝街环监所招聘报名表》(填写信息务必准确、真实,字迹须端正、清楚)。
注: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向瑞宝街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提交资料的应聘人员,即视为同意将所提交的全部资料交由瑞宝街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备案,一经提交,所有资料均不予退还。
(二)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入职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录用。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体检及审查结果,确定录用人员,瑞宝街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后的80%计算;试用期合格后正式录用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执行:每周六天工作制,用工基本成本为6441.9元/月/人(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等)。
五、疫情防控要求
以下人员不能参加面试:一是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二是14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未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应聘人员;三是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应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绿码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本次招聘。所有人员在进入招聘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配合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招聘现场。
本公告由瑞宝街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负责解释。
瑞宝街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