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龙津街道公开招聘网格员的公告
为更好地推进我街综合保障中心工作的开展,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龙津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综合保障中心网格员2名
二、岗位职责
(一)宣传、执行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负责辖区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的具体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
(三)开展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居住证受理、发放等具体工作;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相关工作;办理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工作。
(四)对出租屋及租住来穗人员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出租人、承租人落实治安和消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出租人、承租人违反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五)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出租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六)开展来穗人员公共服务工作。
(七)负责采集、录入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相关数据信息,做好相关数据信息的更新维护和分析应用等工作。
(八)负责出租屋档案管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广州市户口、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口头语言表达清晰,熟悉电脑的基本操作;
(四)聘用年龄18-40周岁;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四、工资福利
(一)工资待遇:按照街临聘人员标准执行;
(二)社保津贴: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请于报名时间内带齐有关资料到龙津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光复中路393号一楼)进行报名。
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36250784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应填写相应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明、工作或失业等有关证明、计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
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龙津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光复中路393号一楼)
3、形式:街道统一组织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初定人选,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本人负责。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党建工作办公室成员负责对考察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公示结果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呈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后,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进行公示。
(六)聘用
录用人员按规定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