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2021年第二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充实我区社区工作力量,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现就黄埔区2021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为减少人员大规模聚集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采用线上笔试,线下面试形式开展。
(二)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和提高属地化要求,本次招聘要求报考人员需为广州市户籍,且只能报考居住地所在街道的岗位。(例如:报考黄埔街岗位的,必须户籍是广州市且居住在黄埔街范围内)
(三)本次招聘笔试前安排现场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核发准考证参加线上笔试。
(四)本次招聘约定最低1年服务期。
三、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34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各街道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现场资格初审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
黄埔区2021年第二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人数一览表
序号 |
街道名称 |
计划招聘人数(人) |
岗位代码 |
1 |
黄埔街 |
3 |
01 |
2 |
鱼珠街 |
3 |
02 |
3 |
大沙街 |
2 |
03 |
4 |
南岗街 |
2 |
04 |
5 |
联和街 |
4 |
05 |
6 |
永和街 |
1 |
06 |
7 |
萝岗街 |
5 |
07 |
8 |
长岭街 |
2 |
08 |
9 |
云埔街 |
11 |
09 |
10 |
龙湖街 |
1 |
10 |
合 计 |
34 |
/ |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9日至2003年11月28日)
(三)具备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四)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和提高属地化要求,本次招聘要求报考人员需为广州市户籍(不包括学校学生等不可市内迁移的集体户口),且只能报考居住地所在街道的岗位(例如:报考黄埔街岗位的,必须户籍是广州市且居住在黄埔街范围内);
(五)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六)能接受周六上午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预约办事等弹性上班制度。
(七)本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约定最低1年服务期,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不得报考其他单位,对申请报考其他单位的,街道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对接受相关培训产生的费用,要求双倍赔偿;在约定服务期内自动离职的,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黄埔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4.近两年报考黄埔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打印准考证,但未参加笔试的。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9时至12月1日18时。非报名时间段,不可报名。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38-9296。
2.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
3.报名要求:每位考生仅限报1个岗位。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二)现场资格初审。
1.初审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3日至12月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初审地址:报考岗位所在街道(详见附件1),现场不提供打印或复印服务。
3.初审提交材料:(详见附件2)
(1)报名表原件1份(报考人员自行通过报名系统用A4白纸双面打印,提前粘贴好大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并在报名表中对个人填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须由公安部门出具);(原件初审后退回)
(3)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原件初审后退回)
(4)学历鉴定“4选1”:①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②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③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①或②须提供原件,初审后退回;③或④须提前自行A4白纸打印1份提交)。
(5)《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详见附件3)。填写日期须为现场资格初审当天。
(6)属地化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
4.考生需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初审,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初审或未能通过初审的,不予发放准考证。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2021年12月6日14时至12月8日17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再提供打印准考证服务。(已核发准考证后的笔试缺考者,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四)笔试安排。
1.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线上笔试。
3.笔试内容:包括社区相关知识、黄埔区情、时事、法律常识、行测和申论等,本次考试不发复习资料,不指定复习书目。
4.线上笔试系统下载。在2021年12月7日10:00至2021年12月8日17:00,期间考生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智考云考生平台”下载并安装考生端,网址如下:https://vict.zhikaocn.com。以往参加过类似考试的,必须重新下载安装本次考试专用的考生端软件。超过规定时间后,下载通道即关闭。
5.线上笔试模拟
模拟考试时间:2021年12月7日—12月8日,每日10:00—24:00。模拟考试期间,每人每天只能模拟考试一次。
若在模拟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登录、面部识别障碍、无法作答等问题,或因电脑故障等原因需要更换电脑的,请及时通过“智考云客服平台”提交问题。或咨询技术服务热线400-088-0028。
6.笔试成绩设定合格线。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各街道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具体计算办法:Y=3X。其中,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X代表计划招聘人数),如遇入围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则一并列入面试。
7.考生须认真阅读线上笔试考生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并在考试期间严格遵守线上笔试考试规则(详见附件5、附件6)。
8.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报名网站查询。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在黄埔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www.hp.gov.cn/)。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分数、面试成绩分数、总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有效期6个月。
(六)体检和组织考察。
1.体检。
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体检对象按考生总成绩以相关街道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将根据实际需要在同一镇街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2.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工作由相关街道统筹负责,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采取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或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出具其一贯政治表现和业绩鉴定材料等办法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确保新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对考察中发现条件不符合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和录用。
由区民政局统一对拟录用人员在黄埔信息网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相关街道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关于递补。
总成绩有效期内,如某街道出现体检或组织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资格、公示影响录用、已录用人员辞职等情形的,则可按本次招聘该街道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注意事项
(一)已下载《准考证》后缺考笔试的考生,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七、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初审、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考生,须持“粤康码”(或“穗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现场,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黄埔区2021年第二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致电020-82181253。
附件1:黄埔区2021年第二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初审信息一览表.xls
黄埔区2021年第二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