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海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广州航海学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二)经广州市三级甲等以上资质的医院体检合格,达到本岗位健康卫生标准;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并符合附件1;
(四)本次招聘的年龄计算时间均截至至2021年11月26日(即1986年11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五)应聘人员必须在2021年11月26日前取得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或境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要求及专业代码参照附件2。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名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三)近五年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至报名尾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6日至 12月3日,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将以下发送至gzhhrsc@163.com,报名材料压缩包及邮件均采用“应聘岗位+姓名”形式。
1.广州航海学院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
4.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彩色扫描件);
5.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四、招聘考试
本次考试方式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在广州航海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二)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本次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20-32081021(联系人:全老师)
020-31801689(联系人:龚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2083021(联系人:郑老师)。
广州航海学院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1:广州航海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