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昌华街道公开招聘街道环保员公告
根据市区对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为确保街道环保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工作实际,现昌华街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环保员。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环保员1名。
二、具体要求及待遇
(一)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具有环保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或应急管理工作 3 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福利待遇
按照昌华街道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2021年11月16日—12月2日)
1、报名时间: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荔湾区逢庆首约33号之二三楼昌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联系人:范小姐,联系电话:81221432。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居民户口簿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所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资格审核:
街道组织实施资格初审,要求所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 取消资格。
(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主要考核报考者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综合处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
(三)体检
街道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街道综合评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并公示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后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昌华街一队三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昌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区监委派出昌华街道监察组负责监督工作。监督电话:81709708。
昌华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