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光塔街出租屋管理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5名(编制外),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等记录。
岗位 |
招聘 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出租屋管理员 |
5 |
1、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计算时间在2003年10月20日至1986年10月30日之内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会计专业优先; 3、熟悉电脑、运用办公系列软件操作,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4、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粤语流利。能用英语日常交流、持有财务资格证、有2年社会工作经历者优先; 5、需从事外勤工作,每周至少上两晚夜班(18:00-21:30)。 |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6日上午9: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解放中路云台里26号二楼)
联系人:邝小姐、谢先生 联系电话:8338047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资料: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填写报名表(原件);
(2)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相关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带原件查验)、所提交复印件不予退回。
(3)计划生育、无犯罪记录等证明(可后补)。
(4)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面试和技能测试
1、由街道办事处电话通知考试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请留意手机来电)。
2、考试内容:由面试和技能测试组成,其中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技能测试以计算机测试为主,主要考查考生的计算机运用能力、数据处理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
(三)招考成绩:
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面试现场评分。面试满分为60分。
2、技能测试:面试完成后进行计算机的测试。测试满分为40 分。
3、如不按时参加考试,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
1、招考结束后,从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通知并组织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社工招聘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结果由街道办事处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4、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可从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
5、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街道办事处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信息网公布(http://www.yuexiu.gov.cn/ )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以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街道可从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街道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对招聘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光塔街党建办申请复核。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街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参加。
3、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能带入考场。
4、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5、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光塔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