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岭南街公开招聘合同制禁毒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基层禁毒工作,岭南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社区戒毒(康复)禁毒内勤1人。
三、具体要求及待遇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持有社工证或有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退伍军人和考试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年龄限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福利待遇
全年总收入6万元左右(含法定“五险一金”,包括单位和个人部分)。
三、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同时接受网上报名登记(报名邮箱:1249284604@QQ.COM)。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11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荔湾区杉木栏路99号三楼岭南街综合治理办公室。联系人:巫女士,联系电话:81019756。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表,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团员或党员证、居民户口簿、创业登记证、失业证或工作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计生证、无犯罪记录证明(试用期出示)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红底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违反计生政策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4.资格审核: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5.开考比例: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2才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延长报名时间。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和政治理论、岗位知识、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及经验。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笔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智能设备,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
2.电脑测试:电脑办公软件实际操作,由用人单位组织。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在协调沟通、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岗位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
4.成绩构成: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电脑测试20%、面试成绩40%的比例构成计算综合成绩。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用人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组织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单位或街道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经考察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可以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81019756。
(五)聘用及试用期待遇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拟聘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拟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后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岭南街一队三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福利待遇实行经费包干制,年薪拟定约为60000元,包含工资薪酬待遇、法定“五险一金”。
荔湾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