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法学院强基计划人才招聘公告
一、广州大学法学院简介
广州大学法学专业已有37年的办学历史。1984年,广州大学开始创办法学专业;2000年,正式组建法学院;2006年,获法学理论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在五个专业方向培养研究生。
2012年,获批省“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013年,获批省校外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2014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9年,获评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近年来,法学院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平台建设与学术研究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是近几年国内发展最快的法学院之一。
法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目前,本学科共有教师67名,其中教授23名(二级教授3名),博士生导师9名。拥有一批国内知名学者,包括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政府津贴人才3名,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获得者1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4名。
近五年,法学院在科研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发文11篇,承担3项国家社科重大重点项目,获十余项省部级优秀成果奖,其中教育部人文社科奖2项。
法学院拥有多个高层次学科研究机构。2011年,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于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此外,还拥有四个省级学科平台:广州大学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基地)、粤港澳大湾区法制研究中心(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州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在人才培养方面,学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抓好“课程思政”、专业课程建设。作为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严格按照法学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全面使用马工程教材,深挖课程蕴含的法治、德育元素。以内涵式发展为道路,着力推进“三全育人”。倡导立德树人,注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生在全国挑战杯竞赛中,斩获十余项奖项。
法学院下设五个教研室和广州律师学院、公法研究中心、检察理论研究中心等机构。法学院与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联合进行法学研究与法学人才培养。
法学院拥有优良的教学、科研条件。校图书馆设有法律分馆;学院建有法学实践教学中心、模拟法庭、法庭科学实验室,学院与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合作建设有“广州大学法律援助站”,为学生学习、实习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广州大学强基计划相关政策
(一)人才类别和管理模式
根据广州大学《广州大学人才引进管理办法》([2021]77号)的规定,“强基计划”专项主要用于补充学校思政课、公共课、基础课、部分师范教育类的学科教学论和教学法方向、个别师资基础薄弱专业的教学科研人员。本专项人才类别分为“强基骨干计划”和“强基全职特聘”两类。
(1)“强基骨干计划”设置基础骨干岗位和重点骨干岗位,其中基础骨干岗位仅指思政课教师岗及师范教育类的学科教学论或教学法方向的教师岗。重点骨干岗位指属于“强基计划”专项涵盖专业范畴所急需的教学科研骨干,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正高或副高职务,有较丰富教学科研经验和成果的学者。可纳入事业编制管理,适用合同任务目标及学校正常薪酬管理模式,不适用绩效年薪,聘用期限一般为五年,根据聘期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
(2)“强基全职特聘”参考全职特聘人才聘用管理模式。全职特聘指为学校紧缺的教学岗位、重点建设学科和大科研平台建设等提供持续、动态的人才资源。“全职特聘”不纳入事业编制,适用合同任务目标及年薪管理模式。采用“3+3”聘用模式,每个聘期3年,“非升即走”,最多只能签订2次聘用合同全职特聘人才聘期结束后。相关聘期考核及后续的并轨或续聘事宜根据现行的新机制引进人才聘期管理办法和新机制人才并轨实施细则执行。
(二)“强基计划”专项引进的基本要求
岗位类别 |
基本要求 |
强基计划专项岗位 |
基础骨干岗应具有博士学位,专指补充思想政治教育类和师范教育类的学科教学论或教学法方向急需师资,有较明显的教学水平和潜力,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
重点骨干岗应具有博土学位,属于“强基计划”专项用于补充学校思政课、公共课、基础课、部分师范教育类的学科教学论和教学法方向、个别师资基础薄弱专业的范畴,取得高级职称,近五年取得的教学和科研业绩成果不低于我校近两年来同学科中晋升教授或副教授职称人员的总体教学科研业绩水平。原则上正高级45周岁以下、副高级40周岁以下。如在中学基础教育学科教学实践研究或在课堂教学方式方法探索上取得比较突出标志性业绩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又是学校急需的学科教学论或教学法方向的教师,学校采取特事特议方式引进,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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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基全职特聘岗应具有博土学位,近三年取得一定的教学科研成果,具有较明显的教学能力和潜力,经培养能达到学校校级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校级教学名师、或能获得省、市级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奖项的教学水平。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三)工作任务
1.讲授相应的本科生思政课、基础课、公共课或专业课、通识课、公选课,指导本科生论文,讲授研究生课程,坚持以本为本,履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潜心钻研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水平,在本学科的前沿领域开展创新理论研究,主持重要科研教研项目,获得优秀教学成果,发表高质量教学或科研研究论文。
3.积极开展国内外教学改革和学术交流与合作,承担提升学校基础薄弱学科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的工作任务。
4.完成学校和学院(科研机构)规定的各类学科建设公共事务工作。
三、强基计划人才招聘要求
1.强基重点骨干岗
正高或副高职称,在法学教学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发表较突出的科研与教研成果,具有担当学科带头人的潜力,原则上正高级45周岁以下、副高级40周岁以下。
2.强基基础骨干岗或强基全职特聘岗
以下岗位均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达到广州大学相应岗位的学术要求。
(1)民商法方向教师:民商法方向博士。教学能力较突出,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讲授《民法》《合同法》《商法学》等理论课程。
(2)国际法方向教师:国际法方向(含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及国际法)具有博士学位和海外背景,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科研潜质,能讲授国际法或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等专业必修课及选修课程,能双语教学。
(3)诉讼法方向教师:诉讼法方向博士。教学能力较突出,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讲授《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理论课程。
(4)刑法方向教师:刑法学、犯罪心理学方向博士,对网络与信息犯罪有专长的博士,教学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理论与实务能力,能教授《刑法学》《犯罪心理学》等课程。
四、应聘方式
下载并填写《广州大学法学院引进人才信息一览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81K96oyR486xGm8l86pmw提取码:4j99)和个人简历等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学院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老师
电话:(020)39366726
邮箱:lawxyrc@gzhu.edu.cn
学院网址:http://fx.gzhu.edu.cn/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