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合同制司法警察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拟招聘编外合同制司法警察7名(男性),主要协助法院司法警察从事刑事押解和法庭值庭、诉讼保全、强制执行、安保等工作。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没有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双眼裸视0.8以上;
(三)年龄18至25周岁(1991年12月1日至1998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非在校生);
(四)大专以上学历,公安类、法律类相关专业优先,复退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五)自行解决居住,广东省内户口优先。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
(二)报名须提供资料:报名表(本人填写《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6年11月招聘编外合同制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学习、工作经历以及亲属情况等需要详细填写;本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详细以及能够联系到本人;需要上传相片、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学位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报名资料电子邮件发到指定邮箱:hzfyzgb@126.com。报名登记表统一命名为“报名登记表+姓名”;个人资料可以电子文档、扫描件、图片或相片形式提交。提交报名资料后,用人单位进行初审。符合要求通知参加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资料不齐全等不通过初审的将联系通知本人补正。有关招聘信息及时间安排将在海珠公众网、海珠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安排
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成功后,携带以下个人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6年12月7日上午9:00至11:30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办公楼1002室进行资格审查。①个人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④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⑤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⑥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⑦小一寸照片2张。
四、考试安排
(一)体能测试项目:纵跳摸高、4×10M往返跑、男子1000M跑。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综合成绩(体测、面试)从高到低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六、聘用与待遇
合同期及福利待遇经体检、政审合格后,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聘用制司法警察满35周岁后,原则上不再续聘。试用期工资按80%支付,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聘用制司法警察实行与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工作时间,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83005322、83005324
联系人:梁主任、陈小姐
报名指定邮箱:hzfyzgb@126.com。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6年11月招聘编外合同制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