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告
按照《2015年荔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广州市荔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单位荔湾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的笔试工作于2016年1月10日完成,现将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一、笔试成绩
详见附件1.
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1中“是否进入资格审查”栏上注明“是”的人员,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三、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1月20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荔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9号五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20-81944759.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材料准备不全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进行。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3)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必须出具1年及以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单位盖公章)、劳动合同和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材料,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注: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11月30日);
(4)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按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等材料;
(5)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6)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1)—(6)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3、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必需满足《2015年荔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上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如在审查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并按目录顺序装订好复印件,一式2份参加资格审查。)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止面试名单公布前一个工作日,递补人员不再进行公告公示。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于2016年1月23日起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
联系电话:020-81944759
广州市荔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14日
附件:
1、2015年荔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2、荔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材料目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