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批招聘人员资格复审/面试安排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参加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考生自行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考试成绩查询系统,以该系统公布信息为准)。
二、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8日(周四)上午9时
地点: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地点见下表
用人单位 |
招考职位 |
职位代码 |
资格复审地址 |
广州市药品检验所 |
检验员 |
17317 |
广州市荔湾区西增路23号实验大楼8楼814室 |
广州市食品检验所 |
文秘 |
17319 |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北棠新街51号富安连锁酒店8楼会议室 |
检验员 |
17320、17321、17322、17323、17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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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
17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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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会计 |
17326 |
广州市荔湾区彭城东路16号6楼 |
项目管理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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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审查员 |
17327 |
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616室 |
广州市食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药学档案及培训主管 |
17318 |
广州市荔湾区丛桂路123号通宝大厦704室 |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考生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份;
3、考生自行打印并签名的考生承诺书(附件1)一份;
4、《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2)所列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单面复印,并按材料清单的顺序排列)。
所有审核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场交审查单位留存。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不列为面试对象,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请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考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考生凭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相关职位的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的相关信息。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处
附件:
1、考生承诺书
2、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