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2015年教学与科研人员招聘启事
华南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大学之一,是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管、经、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化学与化工学院有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广东省重点学科。下设化学工程、工业催化、应用化学、化学工艺、生物化工、能源化学工程六个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专业。其中化学工程是全国重点学科。拥有化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高分子物理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五个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专业。高分子物理化学专业为广东省重点学科。化学学科进入国际ESI全球排名前1%。学院有“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2个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工程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推动学院学科发展水平整体提升,现面向海内外招聘相关学科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一、岗位及要求
1.高层次人才:II
要求:从事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学科相关研究,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入选中组部“千人计划”、“广东省领军人才及创新科研团队引进计划”、我校“杰出引进人才计划”等各级各类人才引进项目的优秀人才。
职位和招聘人数:正高,3~5人
2.骨干教师:
要求: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催化与能源工程、吸附与分离工程、纳米能源材料等方向相关专业研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研究经历,须有境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工作2~3年以上的经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成果,在化学化工重要刊物上发表过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能够讲授化学化工相关专业基础课。申请正高岗位的需要具有较好的科研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对本领域研究具有较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能够把握本领域研究动态和前沿方向,具有作为学术带头人引领科研团队的能力。
职位和招聘人数:副高以上,1~2人
3.优秀青年教师
要求:具有博士学位,从事能源化工、生物化工、有机化学等方向相关研究工作。具有在国内国际一流大学学习和工作过的经历。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在重要学科刊物上发表了有影响的学术论文。在境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交流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者、从事博士后研究2年以上者优先考虑。
职位和招聘人数:中级、II类博士后,2~3人
二、配套条件及待遇
1.国家、省市待遇:入选国家、省市人才项目的,按照国家或省市相关待遇政策实行;
2.学校待遇:国家或广东省人才项目入选者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千人计划”入选者、“广东省引进领军人才和创新科研团队”待遇的规定》规定的待遇政策实行;学校杰出人才与团队引进计划入选者按照《华南理工大学杰出人才与团队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待遇政策实行。具体可参见华南理工大学人事处招聘启事:
中文版:http://www2.scut.edu.cn/s/135/t/141/a6/56/info108118.htm;
英文版:http://www2.scut.edu.cn/s/135/t/141/a6/57/info108119.htm;
骨干教师及优秀青年教师由学校提供科研配套经费。
3.学院待遇:解决办公及实验场地;
4.其他相关待遇面议。
三、申报个人需提供的应聘材料:
1.含自大学以后的学习工作经历,近五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获奖成果等的简历,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来我校工作的学术研究计划。
3.提供至少3位推荐专家名单(其中海外引进人才须提供2位以上海外专家),注明推荐人的单位、职务、常用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与被推荐人的关系等。
四、联系方式:
学院主页:http://www.scut.edu.cn/ce/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逸夫工程馆102
邮政编码:510640
联系电话:020-87112053
电子邮箱:xiaxf@scut.edu.cn(来邮请在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名称)
联系人:夏老师
注:下半年招聘接收简历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之前,热忱欢迎有意应聘者及早前来报名与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