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2名辅警,包括144名派出所辅警、28名机动辅警、6名文职辅警、14名景区辅警。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热心维护社会治安工作,具有良好的法制观念和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能够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政审且政审合格。
(二)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报名时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有特殊技能或者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年龄可适当放宽),男性派出所辅警、文职辅警应聘人员原则上要求身高165CM以上,男性机动辅警、景区辅警应聘人员原则上要求身高168CM以上,女性应聘人员原则上要求身高158CM以上,形象良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体魄健壮,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能适应四班三运转的勤务运作和半军事化管理,并通过招聘辅警的体检。
(五)报考文职辅警人员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每分钟打字速度在50字以上,具有一定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报考其他辅警人员要求具有高中(含高中或同等学历)或者以上文化程度。
(六)应聘辅警的人员中同等条件下部队复员军人以及警察学校、司法学校、体院、体校毕业人员等优先考虑。
(七)报考文职辅警人员除满足以上招聘条件外,还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并符合所应聘职位的特殊任职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招聘辅警一律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4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11点半,下午2点半至5点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1)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98号;(2)广州市荔湾区蓬莱路14号9楼荔湾区辅警和联防队伍管理办公室。
3、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能证明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符合第二代身份证照片要求的彩色相片3张;
(6)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本人失业手册,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本市);
(7)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报名人员自行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
(二)资格审查和能力初评
所有报考人员须经过资格审查和能力初评环节,资格审查和能力初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和能力初评在接受应聘人员报名的同时进行。
(三)考试
1、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法律、行政管理、文字处理等公共基础知识和治安管理基础知识。
2、体能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是否符合辅警的岗位工作要求。
3、计算机考试
主要测试应聘文职辅警人员对OFFICE等办公自动化软件的熟悉情况及打字速度。
4、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性、综合处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分局政工办根据应聘人员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指定的区级以上医院进行,由分局民警带队集体前往体检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政审
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审查,发现应聘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六)培训
新录用辅警要进行岗前职业资格培训,培训时间最少5天,未经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从事辅警工作。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纪律教育、法律教育、体能技能训练等。
(七)签订劳动合同
新录用辅警经过岗前职业资格培训合格后,由分局机关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四、录用和工资待遇
1、被录用的人员,由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机关服务中心签订社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0天,在职期间每月保证休息4天。
2、工资待遇:本次招聘的机动辅警、文职辅警、景区辅警月平均实发工资约为3100元/人(已扣除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派出所辅警月平均实发工资均约为2800元/人(已扣除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五、报名咨询电话:83127150,83115536,联系人:陈警官、王警官。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附: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文职辅警招聘职位简介表
职位名称 |
人数 |
职位说明 |
任职资格条件 |
110接警员 |
1 |
分局110报警服务台接线员,受理110群众报警、求助、咨询,以及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实行24小时轮班制。 |
广州话、普通话标准,音质较好,口齿清晰;具备法律、心理专业知识或对广州地理熟悉人员优先。 |
外事辅警 |
3 |
协助民警对外国人进行管理,以及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
英语口语流利,具有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证书,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拘留所辅警 |
1 |
协助民警从事监所管理、警卫值班监控等辅助性工作以及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
女性,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每分钟打字速度50字以上的优先。 |
内勤助理 |
1 |
协助内勤民警整理、归档各类档案资料,做好考勤登记、文件材料报送工作及其他非警务性的工作,以及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
具有文秘工作经历者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