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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第三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1-12-02      来源: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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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第三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职位

详见《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第三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考对象

招聘对象为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接受报名的第一天。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经批准后,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和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由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负责。报考人员根据招聘条件报考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招聘职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10号门诊楼7楼,联系人:何先生,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7800808)。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3,请下载填写双面打印);

(2)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各2份(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2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同版);

(4)已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各2份;

(5)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2份;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到报名首日;

(6)报考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机关雇用人员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笔试前的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其他与报考职位要求有关的材料复印件。

(8)报名时考生提交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资格审核:由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进行招考资格条件的初审(审查后原件退回)。经初审合格的,由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发放面试通知书,如考生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领取,可在考试当日在考场领取。

考生在进行笔试前,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将拟进入笔试环节考生的名册和相关报名材料报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并从同职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笔试对象。由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向参加笔试的考生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五、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笔试和操作考试(面试、笔试由具备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负责出题),由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面试和笔试考试地点、时间另定。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仪态仪表等方面,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笔试。面试成绩单现场发给考生,成绩在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网站进行公示。

(二)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操作考核。笔试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所在职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对象,人数进入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三)总成绩:在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在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

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可根据实际需要和专业关联情况,对总成绩合格但未能进入操作考核的应聘者,如本人愿意,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调整到招聘人数未满员的职位,进入操作考核及后续的招聘程序。

(四)操作考核:根据总成绩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所在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操作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操作考核对象。

操作考核主要考核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操作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团队沟通协作能力等方面内容。考核时间3日,由3名以上考官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5分。考生应在发出操作考核通知后10天内完成操作考核。操作考试逾期未完成、考试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者将被淘汰,可按所在岗位从总成绩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监督。招聘工作由佛山市三水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

六、体检

操作考核合格者可进入体检程序。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必须在发出体检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体检及复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逾期未完成体检及复检的,可按所在职位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是否递补人选,由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研究决定。

七、考察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考察对象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予以处理。并且,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和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聘用

对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考察人选,由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研究决定。

十、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广大报考者在面试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同时,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参加考试时,“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其他情形不能参加考试。

考生应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考试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

考生需认真阅读《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并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考试安排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考试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1: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第三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附件5: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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