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2021年专职护林员招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省、市、区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大塘镇公开招聘专职护林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 |
招聘人数 |
职位简介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专职护林员 |
3 |
负责森林资源管护,常年在岗开展巡山护林,防火等工作。 |
不限 |
初中及以上 |
不限 |
1.大塘户籍; |
详见下表: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21年11月22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觉悟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工作安排,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管护工作,有较强吃苦耐劳精神,群众基础好,党员优先。
(二)遵纪守法,秉公办事,能坚决执行林业工作的法律法规,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制止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三)热爱林业事业,常住在管护责任区所在地,熟悉责任区范围及周边地形、林业基本情况。
(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立志于从事护林工作的当地男性村(居)民。根据属地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上限。
(五)自备交通工具。
(六)在同等条件下,组织能力强,具有一定林业专业知识或具有扑救森林火灾经验的,优先录用。
(七)按照区镇管理部门要求,熟悉和使用移动通讯工具,熟悉使用APP软件记录巡山情况,自愿接受管理部门利用现代通讯工具监督工作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一)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人民政府1楼镇自然资源管理所107室(联系电话:87293361,联系人:刘先生)
(二)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录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工作证明、报名表(附件)、退伍证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
(三)资格审查
由大塘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会同大塘组织人事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由大塘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准考证。如考生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领取准考证,可在考试当日在考场领取。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考试
考试方式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招考体检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招考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参照《印发〈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7〕454号)等要求,限制招录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为本次招聘雇用人员。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经提请镇党委会研究后,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塘镇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间需进行实绩考核及工作满意度测评,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八、递补聘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试岗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九、薪酬福利
护林员年薪约3.6万元/年(含五险一金)。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考生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所有考生都需注册“粤康码”;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