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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1-03-10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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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决定面向广东省内选调公务员。现将选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一级科员2名,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执法等工作。

二、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报名条件且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本区公务员不列为本次选调对象。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含聘任制公务员);现任一级科员以上职级,或乡科级副职以上职务。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吃苦耐劳,能接受经常性加班,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要求:本科学历年龄一般要求在28周岁以下(即1992年3月9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一般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3月9日以后出生);

6.需一线执法、夜间执法,适合男性;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7.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登记、年龄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9日。

四、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19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材料请在邮件主题注明“选调+姓名”发至邮箱:strsk@chancheng.gov.cn。发送邮件后请致电确认是否收到,联系电话:0757-82341330,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1)《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需提供可编辑版和手写签名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任现职务职级文件(或任免审批表)、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登记表的扫描件;

(3)荣誉证书、公开发表的文章文稿等证明材料扫描件,需注明报纸、刊物的名称、刊登日期、刊号等基本信息(如有请提供);

(4)本人近三年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如有请提供)。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电话和短信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

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本次选调考试环节,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如遇报名人数较少等特殊情况,由我单位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暂缓或取消选调。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笔试的考试科目为《申论》。笔试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计划选调人数与考生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取消选调)。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任现职务职级文件(或任免审批表)、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登记表等复印件。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我单位网站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的职位,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我单位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在我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我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报名表上所标注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收到参加各轮考试的通知。

(三)本次选调职位为一级科员。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一级科员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或职级。

(四)转任后需在禅城区机关工作满3年,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或本数。

(六)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附件2: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附件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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