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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务员考试
2021年广东选调生考试佛山市职位考生面试、体检工作事项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1-01-13      来源:佛山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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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生招录佛山市职位考生面试、体检工作事项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资格审核和面试等事项的公告》,报考佛山市职位的考生按照职位要求,需前往佛山市面试、体检。现将面试安排和面试、体检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1年1月17日(星期日),具体职位面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每天上午8︰30开始,下午14︰30开始,凡在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7:45前、下午13:45前)没有进入考生集中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因防疫要求,考生需在市委党校门口进行“粤康码”查验及体温检测,请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有序排队。

二、面试地点

中共佛山市委党校,佛山市顺德区银峰路2号(面试地点详见附件2)。

三、面试方式

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

四、面试须知及流程

请考生面试前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详见附件3)和《考生面试流程图》(详见附件4)。

五、面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面试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二)考生须按照本公告附件1公布的面试安排,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指定考生集中室报到,参加面试抽签。

(三)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

(四)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入围面试的考生按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面试。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必须接受体温测量,出示“粤康码”。在面试考点内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面试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

六、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体检时间、人员及地点

体检时间:2021年1月19日(星期二),集中报到时间为上午7:00至7:20。未按时集中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集中地点:佛山市人民政府机关篮球场(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市政府西门佛山市第九小学侧)。

体检对象: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程序

考生入场报到时须提供“粤康码”、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由工作人员核查信息并为考生测温,测温正常后考生方可入场。入场后考生领取信封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分组、抽签、领取体检表,同时应关闭通讯工具。

考生需在体检表上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照1张并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的相关栏目后交工作人员审核。体检表经审核通过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将关闭后的通讯工具装入信封一起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考生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到达后按照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须事先空腹。检查后,医院备有早餐)。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经工作人员确认后考生领取通讯工具自行离开。

(三)体检注意事项

入围体检的考生务必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逾期未到或证件、资料携带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生须带好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签字笔、近期免冠二寸彩照1张。

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和录用资格。

体检过程中,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其体检资格和录用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考录纪律予以处理。

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抽血和B超项目必须空腹进行。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四)体检标准及其它事项

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招录单位通知考生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提交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医疗机构和招录单位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2021年1月12日

附件1:面试分组安排表.xls

附件2:面试考场交通图.pdf

附件3:面试考生须知.doc

附件4:考生面试流程图.xls

附件5:体检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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