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务员考试
2020年佛山市禅城区赴华中师范大学招聘中学、特殊学校教师40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9-10-30 来源: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2020年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赴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中学、特殊学校教师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在华中师范大学设点,现场面面向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2020 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办教师(事业单位编制)40 名。
一、招聘单位及职位(详见附件)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 2020 年事业单位编制教师招聘分三场。本公告是第一场,在华中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中学、特殊教育教师;第二场在湖南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中职学校教师,第三场在佛山禅城面向社会招聘小学教师(后两场另行公告)。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基础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年龄 35 周岁以下。
5、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 2019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须具备专业八级证书。
7、身体健康。
8、符合聘用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2020 年应届毕业生条件要求
1、在读期间成绩要求:
(1)研究生、本科学历毕业生应聘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成绩 80 分及以上或绩点 3.0 及以上;应聘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岗位的成绩 78 分及以上或绩点 2.8 及以上。
(2)应聘特殊教育岗位应聘者不受成绩条件限制。
2、须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英语岗位的需具备专业八级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现场报名,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时间:2019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00-11:3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报名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整理装订: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张贴小一寸彩色近照);
2.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3.个人简历;
4.成绩表、就业推荐表,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成绩表、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等;
5.教师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和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此项已具备提供,暂未具备可不提供)。
(二)面试
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采用面谈、答辩等形式。初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 1:8 确定复试名单。复面试名单、时间、地点电话或短信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60 分为合格分数线,按 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不达合格分数线不进入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禅城区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 ( http://www.chancheng.gov.cn/ ) , 禅 城 区 委 组 织 部(http://zzb.chancheng.gov.cn/zzb/)、禅城区教育局网页(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公布。
(三)笔试
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岗位数 1:5 确定笔试名单,笔试名单、时间、地点电话或短信通知。笔试内容为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职业能力和基本素质。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60 分为合格分数线,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在禅城区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禅城区委组织部、禅城区教育局网页公布(网址同前)。
(四)资格审查
根据复面试、笔试成绩合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设定最低拟录用分数控制线为 70 分)。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张贴小一寸彩色近照);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成绩表、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成绩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5.教师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和各种荣誉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等(此项已具备提供,暂未具备可不提供)。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禅城区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禅城区委组织部、禅城区教育局网页公布(网址同前)。
(八)签订就业协议
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九)正式聘用
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审核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办理接收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学校,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十)录用后的试用考察
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规定
(一)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不能应聘。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应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
(三)本招聘方案中的时间以公布为准。
(四)咨询电话:82341110。监督投诉电话:82341255。
本方案解释权归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
2019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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