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 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拟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34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职位和报考条件
本次招聘职位共34个,具体招聘职位和报考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同时符合基本条件、资格条件以及招聘职位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对口,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设置条件;
5.年龄要求男未满40周岁,女未满35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5周岁;在职特殊人才及其随调配偶的年龄条件提交区医招委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毕业生
毕业生应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毕业生: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男性科技术员、放射科技术员、护理的应届毕业生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2)往届毕业生: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范围包括招聘公告发布前三年内毕业但尚未就业(包括未签订事业聘用合同)的南海生源往届毕业生,或两年内毕业并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尚在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应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取得副高以上职称或具备卫生系统学科带头人条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
(3)具有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和本科学历的人员(报考社区卫生服务岗位人员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报考护理岗位人员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放宽岗位报考者如以大专学历报考,年龄需未满35周岁);
(4)报考非医岗位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在职特殊人才
在职特殊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2)任省级及以上学术专业二级分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者;
(3)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
(4)省级及以上重点专科负责人;
(5)地级市及以上三甲医院现职主任。
(三)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近两年内曾发生医疗事故的人员;
2.所牵涉的医疗不良事件未处理完毕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南海一点通、南方人才网及南海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5日~2018年5月4日。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把报名材料送到或邮寄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地址:佛山市佛平路40号南海区人民医院4号楼5楼,邮编:528200)。
咨询电话:0757-86294716、81210552,联系人:姚老师、江老师。每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三)报名材料
1.简历、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暂无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
3.在职应聘人员提供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复印件(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记录),正在规培的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证明;
4.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四)面试、笔试及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
面试笔试时间:请留意我院短信或电话通知。
考试分面试、笔试和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两个环节依次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笔试环节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实践考核环节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1.第一环节:面试、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笔试项目单项满分100分,并分别按实际成绩的50%的比例折算计入该环节成绩。面试和本环节的总成绩合格分数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进入下一考核项目或环节。
面试考察内容为综合分析问题能力、专业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设置,测试从事该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
我单位在面试、笔试环节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本环节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核环节的人员和时间并以短信或电话通知。
2.第二环节: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环节。实践考核期为7天。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环节成绩低于60分的或实践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确定为体检人员。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
(3)违反试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4)违反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出现医疗事故的;
(5)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6)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并经招委会确认不适合录用的。
(五) 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我单位在实践考核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和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 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替补。
(七)公示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及南海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其他
1.除2018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余拟录用人员需在入职时提供学历认证,请提前做好准备;
2.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3.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限为2018年4月30日;
4.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录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5.资料审查时发现填报资料不实的,或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在网上公布;
6.招聘考试结束后,若发现受聘人员有严重违纪或造假行为的,随时发现随时解聘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试用考察期开始后,受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8.高层次特殊人才招聘常年开展。符合高层次特殊专业人才招聘条件的,由我单位向招委会提出申请,经业务考核、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后,按要求填报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经报招委会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757-86294716
联系人:姚老师、江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57-81210552
本方案解释权属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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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