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务员考试
2018年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1人补充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8-02-11 来源:三水区人民检察院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补充公告
经研究决定,三水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招考司法辅助人员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18年2月28日。其他考试事宜不变。
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我院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从事检察院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3.具有广东省佛山市户籍,或虽不具有广东省佛山市户籍,但在佛山市工作满3年(以购买社会保险为准)或在佛山市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满3年;
4.具体岗位及学历要求(见下表):
5.通过司法考试优先;
6.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时间截至报名的第1天);
8.聘用后原则上须在我院服务至少满3年。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报名以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月26日—— 2月28日,9:00-12:00,14:30-17:00。
2.报名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5号人民检察院政工科703室。联系人:卢先生、黄小姐,联系电话:0757-87776530、0757-87783250。
3.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请携带以下资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1)本人签名的《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
(2)《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个人基本情况表》(详见公告附件);
(3)居民身份证;
(4)户口簿;
(5)本人近期(当月)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3张;
(6)学历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
4.我院工作人员将在报名现场审查报考资料,对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2月28日,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发出的时间为准。
2.通过网络报考的人员,请提供以下资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数码相片),以电子邮件压缩打包形式发至邮箱2826143036@qq.com,并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发件人姓名,具体资料如下:
(1)本人签名的扫描电子版《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
(2)《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个人基本情况表》(详见公告附件);
(3)居民身份证;
(4)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5)本人近期(当月)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
(6)学历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
(7)本人不小于90秒的自我介绍录像资料。
3、经初步审查合格的考生,我院将通知其参加面试。面试时,请持上述证件原件提前到考试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发放面试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面试(占总成绩6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应试者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各项素质,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占总成绩40%)
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笔试人数1:3的比例,我院将从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笔试的对象。面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面试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对象。
笔试内容为法律、时事、政治理论基础知识等,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
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有关事项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将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行体检环节,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将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jcy.ss.gov.cn)公布。体检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我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补录
放弃体检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等,可在面试、笔试和总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是否补录,由我院研究决定。
八、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双方按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暂按佛山市三水区机关单位雇用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待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薪酬待遇进一步明确后,即按新规定予以调整,具体情况可来电详询。住房自行解决。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附件: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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