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司法局公开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海区司法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职位和薪酬
招考职位及其所需的其他条件、薪酬标准等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同时,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诚实守信,愿意履行政府辅员的职责和义务;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
(五)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二、招考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和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至3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考者直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可以代报),职位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见《职位表》。
2、报名资料:报考人员填写并打印《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1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3、初审:由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总分100分,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计分,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3、总成绩: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考岗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网站(http://sifa.nanhai.gov.cn/cms/html/sfj/index.html)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以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政治素质。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由我单位决定是否进行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由我单位决定是否进行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南海区司法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与本单位签定《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辅助人员聘用合同书》。如拟聘用人员是应届生的,必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本次考试成绩保留半年,半年后我局及公证处如有辅员指标空缺,经考核合格,可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三)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210917
附件:
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