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创建办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1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
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标准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创建办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10月14日
2.报名地点: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74号(南海区创建办三楼综合组),联系人:邹颖珊,联系电话:0757—86223100。
3.报名所需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小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两张,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一)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创文网站(www.nanhai.gov.cn/cms/jsp/cjb_index.jsp)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创文网站(www.nanhai.gov.cn/cms/jsp/cjb_index.jsp)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创文网站(www.nanhai.gov.cn/cms/jsp/cjb_index.jsp)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郭羽担任,成员为吴慧仪、梁丽基。监督小组组长由陈少婷担任,成员为潘耀滔、谭丽梅。
七、其他
(一)报名人数不足1:5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附件:1.佛山市南海区创建办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
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