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6年8月公开招聘1名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拟对外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1名。为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招聘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考评小组和监督小组。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85352。
二、公开招聘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薪酬(详见附件1)。
1.招聘职位
佛山市南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辅助工作人员1名。
2.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辅助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3)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到2016年7月31日止);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政治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户籍不限。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报考人员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1.公布招聘启事
在南海人才信息网(http://www.nhrc.com.cn)和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nhrsj.gov.cn)和佛山市南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nhldjy.com)上发布招聘信息。
2.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 8日起至2016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接受报名。南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联系人:杜小姐、刘小姐,联系电话:0757-86395541;
(2)报名地址:南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三楼310室(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海一路2号);
(3)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考生不能亲自前来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
(4)提交资料:
①《南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
②本人学历证书(如有学位证书的请一并提交)、户口本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和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由他人代报名的还需提供代报人身份证原件),请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未取得毕业证的不接受报名;
③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两张(并附上同版本电子照)。
3.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4.考试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计算类相关专业知识。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采用答辩形式进行。评委将根据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3)总成绩: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南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5.体检和组织考察
按照成绩高低1:1确定拟招聘人选,并组织体检和组织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6.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南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未接到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三、其他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不开考。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四、本方案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佛山市南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佛山市南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