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
三、选调条件
(一)综合素质较高,遵纪守法,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三)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22日以后出生),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年度考核均称职及以上;
(四)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好,具有文字写作岗位工作经历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满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8月5日(星期六、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8号5楼办公室,联系人:霍小姐、周小姐。
联系电话:83992253,传真:83992737,邮箱:121416102@qq.com。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须亲自到场报名,提供《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公务员身份证明、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已婚人员提供计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独立完成的文字材料(包括调研报告、总结材料、发表文章等)(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及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收到材料后,工作人员将认真审核材料,并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待定。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参加笔试考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以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分数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人选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市安全监管局确定是否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选调: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经局领导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