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佛山市质监局招聘辅助服务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服务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市质监局机关辅助服务雇员7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雇员义务;品行端正、作风扎实,能吃苦耐劳,勤奋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
2、具体职位、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见附件1.
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男女不限,佛山户籍,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二、雇员管理及薪酬
招聘人员薪酬及福利待遇按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能胜任工作者,双方愿意续约的,可续签雇用合同。
三、招聘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4月21日~5月6日。
2、报名方式。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附上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复印件通过邮寄方式(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76号市质监局人教科收)报名。另外要求发送近期免冠彩色相片电子版(照片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为30KB以内)至邮箱:54700221@qq.com,联系电话:0757-82134555.
经资格审查合格由我局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3、考试事项。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依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
总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4、体检和考核。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以确保雇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5、办理相关手续
拟录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与市质监局签订合同书,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