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招聘行政雇员通知
根据我街道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雇员(为街道非编人员身份),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的职位为石湾镇街道行政雇员,共16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愿意履行街道相关岗位的职责和义务;
(二)符合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招聘职位表》)。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3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417室,联系人:张小姐、陈小姐,电话:83932011;
(三)报名办法:报考者须提前填写好报名表(一式两份),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到我单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注意: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予报名)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短信方式提前3天通知并在石湾镇街道政府网站公布。单个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用人单位可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减少录用人数。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开考迟到30分钟以上不能进入考场。
2、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分值为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分以上的合格者,依成绩高低,按职位录用人数的1:3比例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以上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需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面试考试分值为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三)成绩公布
1、笔试考生、面试考生成绩将分别于石湾镇街道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shiwan.gov.cn/)。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职位录取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进入体检人员的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街道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综合成绩依次在面试人员中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单位决定;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由街道组织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入围考生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资格,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聘用
街道择优确定聘用行政雇员,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附件:
1、招聘职位表
石湾镇街道组织工作办公室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