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网络舆情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网络舆情信息管理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2名,从事网络舆情的收集、整理研判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至开始报名当天);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记者、编辑、计算机、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哲学(A0101)法学(A0301)、政治学(A0302)、社会学(A030301)、中国语言文学(A0501)、新闻传播学(A050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A0812)、法学类(B0301)、社会学(B030301)、政治学类(B0304)、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新闻传播学类(B050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080605)专业。
注:1、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报名者所学专业名称必须与公告要求的一致。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 1月25 日 — 1月 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8号楼607室,邮编:528000,联系电话:0757-83281151,联系人:邱先生。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请留意人事考试信息网站(www.fskszx.com.cn)内公告或手机短信、电话通知。
六、考试
1、笔试:本次招聘岗位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可免笔试。
2、面试: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使用统一试题的,面试期间应当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分数为总成绩分数,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