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监狱招考辅助服务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我监狱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1名辅助服务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
视频监控岗位:11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男性,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相关技能和经验;
4.能适应节假日轮流值班、值夜班的要求。
(二)岗位条件
视频监控岗位:
1.佛山市户籍;
2.年龄3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
3.大专以上学历。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15日,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17时,节假日休息。
2、地点:佛山监狱办公楼3楼政治处(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西江锰矿,联系电话:0757-89998333-834)。
(二)报名要求
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进行审核报名。
(二)考试事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主要是测试报考者的行政能力基础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1、笔试:笔试范围主要是行政能力基础知识,笔试的命题、评卷工作委托佛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完成。
2、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考察招考岗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面试对象按招考岗位的人数1:3的比例计算,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3、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合格。
四、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替补。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确保雇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
五、雇用手续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雇用人选,按规定的审批权限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书》。首次雇用期1年,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能胜任工作者,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及相关福利
薪酬标准为:大专学历人员月薪为4080元;本科学历人员月薪为4380员;雇用期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可晋升一个薪酬档次。雇员试用期的月薪按月薪标准的80%计发,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报名表
广东省佛山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