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管)选调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管)拟在广东省范围内选调10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管)基层分局科员,共10名。
二、条件要求
选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广东省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包括聘任制公务员;
(二)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五)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六)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七)能说流利粤语;
(八)选调入职后须在本单位服务5年以上,选调科员从事法制及一线城管执法工作,需24小时轮班和夜间执法。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15年12月18日17:30,报名材料请于2015年12月18日(交邮时间以邮戳为准)前寄(送)至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南路8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管)政工纪检室(信封请写明“选调公务员”)。
(二)考试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管)选调工作小组按岗位要求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再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初次面试和笔试,由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管)通知进行考试。初次面试形式由选调单位自行确定,总分为100分。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100分。考生进行初次面试和笔试后,选调单位根据考生初次面试和笔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选取30名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形式由选调单位自行确定,总分为100分。初次面试、笔试及第二次面试的得分,按照2:4:4的权重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四)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由选调单位按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组织考察、体检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四、报名材料
(一)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管)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二)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三)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
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已考科目的成绩。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南路8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管)政工纪检室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人:毛小姐 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293113 86398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