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经研究,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拟在全省范围内选调公务员1名。具体选调职位及条件如下:
一、选调职位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员。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除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电子商务知识;
(三)专业:汉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行政管理;
(四)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
(五)一旦选调成功,必须在我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调动。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有意向者请于2015年11月8日前将《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以及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公务员身份证明、有关任职文件、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寄送至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办公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办公室。收件人:杜小姐,邮编:528500;或将上述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gmjkcj@163.com。联系电话:0757-88881539。
(二)资格审查: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办公室收到材料后,将根据职位要求,对报名者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未进入考试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三)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执行。
(五)考察:对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通过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等环节进行。
(六)转任:对拟选调人员考察合格后,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