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服务中心2015年下半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明府字〔2011〕11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高明区西江新城服务中心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从事土木工程和市政工程管理、财务会计等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选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0年9月1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15年下半年西江新城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6、录用后须在本单位工作满10年。
四、选聘办法
本次选聘面向全国实行公开招聘,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23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可通过现场报名(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或邮寄资料进行报名。报名地点为佛山市高明区跃华路128号二楼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28500,联系电话:0757-88236023。邮寄报名的材料请用特快专递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简历及其他可证明本人工作经验和能力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要求A4纸张纸质材料),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②如实、完整填写《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资格由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审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面试,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面试。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知识。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拟聘人数,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选聘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本次选聘的面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7-88236023。
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