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社科联招聘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招聘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
市社科联辅助服务工作岗位3名。
二、招考条件
(一)综合素质较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二)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调研文章撰写、语言表达、人际沟通能力,电脑操作熟练,责任心强。
(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哲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新闻、历史、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
(四)佛山市户籍,性别不限,40周岁以下(即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符合《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招考条件要求。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8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2:30至5:00时。
2.报名地点: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8号楼405室,联系电话:0757-83035306,联系人:曹小姐。
(二)报名要求
报名者按本公告招考条件,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大小),近期免冠小一寸红底相片2张及电子版(相片电子版可发到FSSSKL@163.com)。
(三)考试事项
经我单位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参加考试。
1.笔试:参加佛山市人事考评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将在“佛山市社科理论网”网站上公布。
3.体检和考核:由招考单位对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及薪酬
所雇人员按照《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根据工作需要,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薪酬待遇等按市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