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在广东省范围内向社会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科员,共1 名,主要从事政研文秘工作。
二、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勉尽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不含聘用制公务员)。
3.两年或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不在原单位服务期内。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以上毕业,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证书。
2.专业不限。
3.男性,年龄35岁以下(含35岁)。
4.热爱政研文秘工作,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5.具备两年以上(含两年)在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研室或其他行政职能部门办公室从事政研文秘工作经历且目前仍从事该项工作的,或具备累计三年以上(含三年)在党委、政府办公室、政研室或其他行政职能部门办公室从事政研文秘工作经历。
6.能听说粤语者优先考虑。
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过处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1.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
(1)报名资料:考生应提交《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份;个人简历一份;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一份;能够证明具备“岗位条件5”的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本人独立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独立发表的文章,以及其他可以体现个人工作能力和写作水平的文字材料3篇或以上。
(2)邮寄方式:报名材料于2015年8月6日前(以收寄时间为准)寄(送)至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办(信封请写明“选调公务员”)。
2.初审。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选调工作小组按岗位要求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
3.考试。
(1)笔试
笔试分两轮,第一轮笔试内容为撰写综合性材料,以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第一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0的比例进入第二轮笔试,不足人数比例的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进入第二轮笔试。第二轮笔试内容为实地调研并撰写相关材料,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政府门户网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第一轮笔试占60%,第二轮笔试占40%计算)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人数比例的按进入第二轮笔试的人数进入面试。如出现进入面试名单人员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情况,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与考察
以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进入体检与考察,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后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办理相关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未录取人员不另行告知。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办
联系人:杨明锋
邮政编码:528203
联系电话:0757-86509002
传 真:0757-86589015
附件: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登记表.doc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