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考检察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开招考检察辅助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职位和薪酬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3)年龄:30周岁以下。
(二)招考职位简介、专业要求、薪酬标准等详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考检察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办法
本次招考实行公开招考,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22日(3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南路11号15楼,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1505室,联系电话:81211385。
3、报名要求: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检察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已报名通过条件审核的人员,按不同职位分两个类别分别进行考试:
第一类别:报考职位代码为jcy201501、jcy201502和jcy201503的人员。考试分以下几个环节:
1.第一轮面试。面试由考生进行自我介绍及谈谈对检察辅助人员工作职位的认识和定位、自身的优势。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0%。
2.笔试。笔试对象:第一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后,按招考职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内容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
3.速录技能测试。考察考生的听打速录技能。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4.第二轮面试。面试对象:“第一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速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后,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是考察考生对招考职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仪表形态、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第二类别:报考职位代码为jcy201504的人员。考试分以下几个环节:
1.第一轮面试。面试对象为已报名通过条件审核的人员。面试由考生进行自我介绍及谈谈对检察辅助人员工作职位的认识和定位、自身的优势。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2.笔试。笔试对象:第一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后,按招考职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内容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3.第二轮面试。面试对象:“第一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后,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是考察考生对招考职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仪表形态、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三)确定人选
面试结束后,报考职位代码为jcy201501、jcy201502和jcy201503的人员按“第一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速录成绩+第二轮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报考职位代码为jcy201504的人员按“第一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第二轮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各类考试、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南海人才信息网http://www.nhrc.com.cn/和南海区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nanhai.jc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拟聘用人员报区委组织部批准后,按照《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辅助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南机编〔2012〕44号)的文件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辅助人员聘用合同书》。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的年龄计算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
(二)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三)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四)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32136(南海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附件1: 职位表
附件2: 报名登记表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