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开招聘4名行政服务中心“一门式”政府雇员的公告
根据我街道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服务中心“一门式”政府雇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的职位为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一门式”政府雇员,共4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身体健康;
2、愿意履行政府雇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招考职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的职位及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职位表》。
四、报名办法、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1、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7月17日共5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作办417室,联系人:陈小姐、张小姐,电话:83932011;
3、报名办法: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到单位报名,请提前填写好报名表(一式两份)。(注意: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考试程序
(一)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分值为100分,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参加面试比例时,按合格考生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开考迟到30分钟不能进入考场。
(二)面试
1、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考试分值为100分,原则上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需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4、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考生的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合格者按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三)业务知识考试环节
进入业务知识考试环节的考生,需要签订为期2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合同期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薪酬。经2个月的业务培训后,进行“一门式”业务知识考试,业务考试成绩合格并完善手续后予以录用。业务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试用期满后不予录用。
六、体检
1、考生的业务知识考试成绩合格的,进入体检;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街道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街道组织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入围考生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考察的主要内容是考生的试用表现、报考资格的复审等。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考生资格,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街道拟聘用人选,在街道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九、工资及福利
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按照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一门式”政府雇员工资及福利标准管理,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十、考生应该如实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凡考生提供的有关资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参加考试的资格。
附件1:招聘职位表.doc
附件2:《石湾镇街道招聘行政服务中心“一门式”政府雇员报名表》.doc
石湾镇街道组织工作办公室
二0一五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