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拟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
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金标准等详见《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考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将所需材料送到以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南路3号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人事法规科,联系电话:0757-86229468,电子邮箱地址:jmj_rsk@nanhai.gov.cn。
(2)应聘者可以采取代报名形式,但必须提供委托书及代报者身份证。
(3)每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11日至3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需提供材料:填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如有,请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等(均要求提供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核对)。
4、考试地点安排在报名地址的7楼会议室,面试地点安排在报名地址的8楼电教室,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招考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招聘单位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以确保聘用的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政治素质。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等情况,将在南海经贸网“http://www.nhjm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
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定《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辅助人员聘用合同书》。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的年龄计算截止到2015年3月31日;
(二)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三)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五)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93685。
附件:1、职位表
2、报名登记表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