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林技术推广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水利所工作人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
4、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能力与学历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2日)
说明:社会人员是指在2015年3月12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相关学历人员。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2日至18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三水区南山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地址:三水区南山镇漫江大道8号,联系电话:87210609)。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工作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发放准考证。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3人,不予开考。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对象依照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在面试前报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后方可进行面试,如审查不合格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定。
六、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合格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事业单位招考体检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镇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015年2月15日